主办机构和申报时间
申报条件
评价原则
评价程序及注意事项
主办机构和申报时间
主办机构
深圳知名品牌评价委员会
申报时间
2023年6月20日至8月21日
自本届开始,申报获评“深圳知名品牌”的企业,将同时授于“湾区知名品牌”称号。
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➊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在企业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合法运营五年及以上,申报对象包括但不限于粤港澳大湾区9+2城市的企业。
➋拥有注册商标。其产品、服务的商标应按国家商标管理规定办理登记注册。
➌质量优良。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其产品、服务质量在当地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➍市场竞争力强。其产品或服务所占市场份额较大或市场销量(或利润率)居本行业前列。经营业绩突出,近一年销售额在7000万元以上。(获得省市“专精特新”、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或在细分行业排名前三<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均可作为优选条件)。
➎自主创新能力强。其研发投入、科技水平、发明专利数量位居同行前列。对于拥有自主创新成果,特别是拥有核心技术、拥有知识产权专利的企业,予以优先获相应加分。
➏社会信用良好。无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发生质量事故、侵犯知识产权、偷税骗税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记录。
➐履行社会责任。注重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近三年无安全事故发生,无环境违法记录。对于坚持低碳和循环经济,在节能降耗及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卓有成效的企业,予以优先获相应加分。
➊知名度较高。其产品和服务得到消费者认可和主流媒体关注。入选中国企业500强、中国品牌价值500强等知名榜单的企业优先。
评价原则
企业自愿申报,所在地相关行业协会推荐;以市场化评价为基础,科学、公开、公平、公正;评价与培育相结合;不设终身制,跟进督导,三年一复审;不收取申报和评审费用。
评价程序及注意事项
➊评价程序包括:企业申报、资格审查、企业管理体系现场评审、公众投票、行业地位评价、品牌价值评估、评审会议、结果公示、成果发布。
➋申报企业需配合事项包括:提交申报材料、资格审查入围企业参加现场评审、公众投票等。
➌企业管理体系现场评审原则以“应评早评”方式开展,通过资格审查的入围企业,需根据秘书处发送的“现场评审准备工作指引”提前做好现场评审工作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