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店铺是某电商平台的一家金牌老店,且有全球购认证资格,专门从事某国际品牌腕表的海外代购业务,在平台搜索该腕表品牌关键词时,甲店铺均排名前列。近日,甲店铺负责人发现,电商平台上又出现了一家店铺名称与其高度相似的乙店铺,也销售该品牌腕表,但乙店铺产品的售价远低于甲店铺,疑似仿真品。
由于两家网店名称高度相似,不少消费者容易发生混淆,一些消费者在乙店铺购买腕表后发现存在问题,跑到甲店铺进行投诉,导致甲店铺的商誉受损。
甲店铺向电商平台投诉,却被告知甲店铺名称并未申请注册商标,平台无法就该纠纷进行判断,让甲店铺自行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甲店铺联系乙店铺负责人,与其协商更改店铺名称,乙店铺负责人承认,其之所以使用该店铺名称,就是看中甲店铺在电商平台的排名好、销量高,想要依傍其知名度。虽然其最终配合修改了店铺名称,但乙店铺也声称:由于名称并未注册商标,而网店名称只需平台审核通过即可使用,甲店铺没有垄断使用该名称的权利。
问:未注册商标的网店名称能否受到法律保护? 答案是肯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年修正)第六条第四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在司法实践中,部分法院适用该兜底条款,认定网店名称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经营者权益。 因此,网店名称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范围内的。 问:网店经营者应如何保护自己未注册商标的网店名称? 如果网店名称被竞争对手恶意抢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该他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
因此,将他人网店名称抢注为注册商标的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关于禁止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的立法精神,网店经营者可据此对该恶意抢注的商标提出商标异议。 如果网店名称被他人恶意使用造成混淆 未注册商标的网店名称想要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网店经营者应尽可能搜集其店铺排名、等级、销量、粉丝量、荣誉、获奖情况、宣传推广情况等,从而举证证明其网店名称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不过,从方便维权的角度,建议网店经营者应增强自身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尽早将有价值的网店名称注册为商标进行保护,以确立品牌在法律层面的权利,避免被其他竞争对手恶意抢注或抄袭店铺名称造成自身损失。